來源:深圳市文聯
時間:2017-04-13
(深圳商報 文/郭海鴻)“作品曾入選某某排行榜”,出現在越來越多作家的介紹文字里,特別是每到年末時分,大家也時不時要在朋友圈輪番致賀——祝賀熟悉的作家作品登上某個排行榜,當然,得順便手動投個票,然后轉發吆喝一下。
“文學排行榜”是個什么東東?閩地名刊《福建文學》今年第四期卷首語寫道:“當下文壇有‘兩多’:一是年度盤點多;二是各種排行榜多。年度文學盤點又有兩種情形:一種是協會、學會、報刊等機構組織的對小說、詩歌、散文等體裁的分類盤點,一種是出版社出版的作品年選。前者是理論綜述,后者是文本遴選,均是對一年來文學收成的盤點。文學排行榜又有季度、半年度和年度之分,以小說排行榜為主。拿2016年來說,至少出現了七八種年度盤點、四五種文學排行榜……”七八種年度盤點,四五種文學排行榜,這是粗略的數字,實際在運作的,肯定不止這些。
這種通過提名候選,讀者投票,最終醞釀結果的“排行榜”,是網絡科技的產物,是文學傳播的新鮮事物,因此,有非常鮮明的網絡閱讀特征。中國是個文學期刊、圖書出版大國,每年的文學作品生產量相當大,這是指“正式出版”的,若加上民間內刊、文學網站等等“非公開刊號”平臺的出品,那數量更是驚人。通過各種盤點、排行的方式來活躍閱讀氛圍,促進純文學的有效閱讀,我們理應予以點贊支持和歡迎,期待更多的機構嘗試參與。不過,文學作品的傳播,畢竟有它的特殊性,它不同于其他通俗文藝形式的“投票”,應該保持相應的嚴肅性,力求做到“沒有閱讀就沒有發言權”。同理,遴選的態度也應該是“沒有閱讀,就沒有推薦權”。
如今出現在“盤點”里的代表篇目,以及上“排行榜”的作品,很多時候是清一色的,好幾個榜單,互相重疊的篇目占比太大,有的甚至給人同一家單位,同一個人操辦的感覺,看不到獨立性,也看不到主辦機構的主張在榜單上體現,令人感到些許遺憾。這是不是說明,“排行榜”主辦者的閱讀、調取活動本身就有限,或完全依賴某些選刊、獎項的數據資料,不再有自己的發現?
正如每到年終,會有評論家寫一寫“年度小說盤點”,長篇中篇短篇各列舉一批代表作,以進行評析綜述,第一個執筆的人是用心的,認真淘洗過的,后來再接著“盤點”的,顯然就簡單多了,因為我們留意一下,大部分盤點文章,幾乎就是“篇名共享”,所舉篇什幾乎一致。一位曾經被“有幸盤點”的作家跟我說,別過于相信這些,他們哪有心思一篇篇看過自己盤點的作品。也有過一位朋友對同類現象表示一嘆,這些年不少評論家寫到某種文學現象時,都要舉例“盤點”一下他,然而,所舉的都是好多年前別人評論過的作品,連措辭都不變,至于他后來的寫作,根本沒有看過,自然舉不出來。
我們希望有更多權威的,有個性的文學排行榜,而權威和個性,當然來自主辦者自己的獨立發現,讓排行榜真正生發“榮譽”的亮光。